武汉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简介
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动手能力强,并在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诸方面有一定能力,具备在设计、管理及教学领域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师职业专长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造型基础、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论、产品材料与成型工艺、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模型制作、产品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形态设计、改良性产品设计、创新性产品设计、投标性产品设计、设计心理学、价值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等。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掌握扎实的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开发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熟悉相关法规,具有工程施工技能与管理实践经验,能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设计初步、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公共设施设计、人体工学、装饰构造与施工、室内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等。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景观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国土与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近现代景观史、景观学概论、景观设计初步、景观资源学、景观生态学、景观植物、景观规划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场地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区设计、公园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种植设计等。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方法,能在企事业、学校与科研单位从事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现代装饰艺术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艺术设计概论、字体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装饰图案、美学、图形创意、标志设计、版式设计、摄影基础、广告设计、书籍装祯设计、CI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
建筑学(艺术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与建筑创作、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受到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能够从事建筑设计、规划、管理、项目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建筑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理论、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
二、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地区
专业名称
学制
培养层次
招收科类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工业设计
4年
本科
文理兼收
60
湖北
湖南
河北
河南
安徽
山东
江苏
浙江
福建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4年
本科
文理兼收
30
艺术设计
(景观设计方向)
4年
本科
文理兼收
30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4年
本科
文理兼收
30
建筑学
5年
本科
文理兼收
30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为准,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②学费标准:10350元/年(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08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个高校的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报名办法与程序
1、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报名现场不收报考作品。
2、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操作方式不同(有的省份不能提供考生的电子报名信息),决定是否需要填写纸质登记表。登记表中“报考专业”一栏可填也可不填,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考生必须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核发的“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
4、缴纳考务费。
5、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2张备用(各省情况不一样)。
6、核对并确认信息,领取我校专业基础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省份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3月1-2日
3月12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3月6-7日
3月8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2月27-28日
2月29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2月29日-3月1日
3月2日
江苏
南京市三十九中学(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3月9-10日
3月11日
河南
郑州106中学(原郑铁六中)(郑州市京广路)
3月4-5日
3月6日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3月5-6日
3月8日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3月7-8日
3月10日
福建
厦门大学(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2月29日-3月1日
3月3日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
六、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将按照我校在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合格证上不区分专业,所有艺术类专业通用。学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我校专业考试的单科总分为100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能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① 考生的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
② 专业校考的两科成绩不能同时不及格(低于60分);单科不及格的科目成绩不能低于50分;
③ 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七、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 + 我校专业基础考试成绩×70%。
4、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对于各种增加或降低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4月7日前后可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4、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326306 自动传真:(027)68864288
学校网址:http://www.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27)6886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