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快讯

2007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07-04-26 18:54:03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2007年,第二炮兵依托武汉科技大学在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国防生,热忱欢迎有志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热血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报考国防生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 4、符合参军入伍政治条件规定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要求:裸眼视力在4.5(0.3)以上;男性身高162厘米(含)以上;体重(身高-11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对特别优秀的考生,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6、2007年我校国防生限招男生。 二、报考与录取 1、考生在招生志愿表的提前批栏中填报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和相应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号。 2、达到报考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3、录取:国防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录取分数线,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录取。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考生被录取国防生后,由第二炮兵驻武汉科技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协同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及时将《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经核查无误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在校待遇与义务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的国防奖学金,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大学和选培办的双重管理,除必须完成普通本科生学习任务外,还须完成军队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 四、毕业分配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二炮部队工作。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国防生毕业时,经部队批准,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均参加毕业分配,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1年后与所属部队签订协议,以在职干部身份返校攻读研究生。 五、招生计划 见本网“招生计划”栏目。 六、咨询方式 电 话:027—62357188 68863032(兼传真) 咨询人:冯老师 网 址:http://xpb.wust.edu.cn E-mail:whkjdxpb@sina.com